金湖县纪委到宝应湖督查复工企业

发布时间:2020-02-21 10:32作者:杨翠兰

      2月20日,金湖县纪委督查组到宝应湖督查复工企业生产情况。农场公司纪委书记王芹等陪同督查。

  督查组先后来到苏垦米业宝应湖分公司、五七米厂,接受了体温检测和登记后,深入企业生产一线进行实地检查。苏垦米业宝应湖分公司、五七米厂从2月1日复工以来,严格按照复工要求,坚持进厂人员体温检测;全体人员戴口罩上班;上班前、下班后消杀防疫;进出车辆、人员登记、消杀防疫;向农场公司日报告防控情况。此外,农场公司领导经常进厂督查指导,目前企业疫情防控措施一着不让,企业生产紧张有序推进。

  督查组对两家复工企业的疫情防控给予肯定,强调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对照企业复工复产条件,再细化落实检疫查验、健康保护措施,坚决守好安全有序复工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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