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垦农发宝应湖分公司2025年度“三秋”
粮食运输业务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宝应湖农场
一、招标条件
苏垦农发宝应湖分公司2025年度“三秋”粮食运输业务招标服务已经宝应湖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招标方为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湖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宝应湖分公司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地点:苏垦农发宝应湖分公司。
生产区 | 包含区域/大队 |
本部第一生产区 | 一大队、四大队、九大队、十二大队、十五大队 |
本部第二生产区 | 二大队、十三大队、十四大队 |
本部第三生产区 | 三大队、十大队、十一大队、十六大队 |
本部第四生产区 | 五大队、六大队、七大队、八大队 |
分公司外拓基地 共和生产区 | 小坝、糟坊、朱圩 |
2.3、运输数量:水稻约为24000吨(以实际运输数量为准),各标段以实际运输量*中标单价结算,结算的粮食为潮粮。
2.4、运输时间:2025年10月10日—2025年12月20日。
2.5、资金来源:自筹。
2.6、其他要求:投标方投标运输费用包含运输保险费(含足额车险和货物险),标的数量及有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7、现场踏勘:投标方自行现场踏勘,并主动向招标方了解相关情况,建议投标方到现场勘查,需对现场情况进行调研,编制可行、合理的运输方案,同时并将本项目可预见的相关费用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中标后招标方可认为本项目可预见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等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合同履约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三、投标方资格要求
3.1、投标方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范围需涵盖运输业务。
3.2、投标方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近两年无不良记录,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投标方投标时保证拟投入本项目的运输车辆必须证照齐全,必须具有运输车辆保险证明,灭火器配备齐全,年审合格。
3.4、投标方须确保近两年合同履约过程中没有发生重大质量事故、较大安全事故。
3.5、本项目中标方中标后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
四、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法。
最高限价及报价规则:
单位 | 含税限价(元/吨) | 备注 | |
1队、12队-米业宝应湖分公司和种业宝应湖分公司 | 吨 | 18 | |
4队、15队-米业宝应湖分公司和种业宝应湖分公司 | 吨 | 19 | |
9队-米业宝应湖分公司和种业宝应湖分公司 | 吨 | 17 | |
2队、五七队-米业宝应湖分公司和种业宝应湖分公司 | 吨 | 10 | |
7队、8队、13队、14队-米业宝应湖分公司和种业宝应湖分公司 | 吨 | 11 | |
3队、10队、16队-米业宝应湖分公司和种业宝应湖分公司 | 吨 | 22 | |
11队-米业宝应湖分公司和种业宝应湖分公司 | 吨 | 23 | |
5队、6队-米业宝应湖分公司和种业宝应湖分公司 | 吨 | 12 | |
1队、4队、9队、12队、15队、10队、3队、16队-宝应湖分公司烘干中心 | 吨 | 11 | |
11队、5队、6队、7队、8队-宝应湖分公司烘干中心 | 吨 | 12 | |
2队、13队、14队-宝应湖分公司烘干中心 | 吨 | 17 | |
内部生产区铲车装载费用 | 吨 | 6 | |
共和生产基地(小坝、糟坊、朱圩)场头-米业宝应湖分公司和种业宝应湖分公司 | 吨 | 23 | |
共和生产基地(小坝、糟坊、朱圩)场头-宝应湖分公司烘干中心 | 吨 | 38 | |
共和生产区铲车装载费用 | 吨 | 6 |
以上运输粮食均为潮粮。投标方需在含税限价基础上填写下浮率。报价为含税价,包含但不限于现场踏勘,为完成本项目的运输、卸货、保险、利润、税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一切费用。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标段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
万元整。投标时需提供投标保证金壹仟元整(开标会后未中标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运输结束后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对公转账(银行开户行:中国银行金湖县支行,账户名称: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湖分公司,银行账号:466359343647)。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缴纳至宝应湖分公司账户。投标方如未按文件约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中标方须在开标结束后三日内向宝应湖分公司账户对公汇入履约保证金
万元整(银行开户行:中国银行金湖县支行,账户名称: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湖分公司,银行账号:466359343647),合同履约完毕后中标方无违约行为的,招标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投标方式及要求
6.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4日至9月15日(工作日)到淮安市金湖县苏垦农发宝应湖分公司办公室报名。
6.2、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4日9:00,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方不予受理。
6.3、投标文件内容,密封要求及投标文件组成,内容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不参加开标会议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3)报价单;
(5)预备运输车辆行驶证及相关车辆投保复印件。
按顺序统一装订,密封在一个袋内。
6.4、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6.5、开标时间:2025年9月24日上午9:00。
6.6、开标地点:宝应湖农场机关后楼西会议室。
七、运费结算方式
运费结算方式为中标方将货物接收方出具的收货纸质回单凭证送至招标方处,招标方收到回单凭证且审核无误后通知中标方开具运输发票,按发票审批程序入账后付款。
八、其他说明
8.1、投标方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开标的投标方(特殊情况须书面通知招标方),一次不参加的6个月内禁止参加宝应湖分公司的各类项目招投标活动,两次不参加的列入黑名单,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8.2、车辆要求:在合同履行期间,中标方需全力保障招标方的装载和运输需求。若因中标方未能及时安排车辆或车辆不足导致损失,中标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对于不服从调度的情况,招标方有权使用其他车辆,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方承担。若多次不服从调度,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8.3、安全责任:在合同履约运输期间,中标方应保证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完整性,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货物的损坏和抛洒,双方应核对运输前后货物重量的变化,如在承运过程中招标方的货物发生货物被盗、丢失、淋湿、货损、交货不清等,应记录在运单或其他书面文件上,并概由中标方负责赔偿。若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承运粮食损失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中标方承担,招标方概不承担连带责任。
九、联系事项
招标方: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湖分公司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宝应湖农场
联系人:招云
电话:15189623949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湖分公司
2025年9月3日